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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首起“非访”刑事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5-11-23 10:25:13归档人:admin

(记者赵欢 赵峰)11月20日,县法院对申建红、申立强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宣判结束后,县法院召开首起“非访”刑事案宣判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局有关人员和各乡镇区信访负责人及县电视台、宁晋日报记者参加发布会。
自2013年9月始,被告人申建红、申立强在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多地采取下跪、拉条幅等过激行为进行闹访,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2015年10月26日,县人民检察院以宁检公诉刑诉【2015】132号起诉书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于11月20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申建红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申立强有期徒刑一年。
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首先通报了被告人申建红、申立强寻衅滋事案。并指出,近年来,县法院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化解信访隐患,共接待信访人50余人次,较好地化解了省、市中心交办的19起信访案件,有效缓解了因执行不力而形成的压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随后,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就什么是寻衅滋事罪、构成此罪会承担什么后果、公民有信访诉求如何表达、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的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法规等问题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

(编辑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