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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9 15:25:18归档人:admin

根据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的公告》要求,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015年12月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限产30%以上,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公安局负责实行交通管制,自2015年12月8日0时起,对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城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住建局负责对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4、城管局负责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区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5、教育局负责通知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6、卫生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7、宁晋县电视台、宁晋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宁晋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