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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为2%

发布时间:2015-06-01 10:20:27归档人:admin

(樊永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县人社局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对我县失业保险费率做出如下调整:从今年31日起,缴费标准由3%降为2%,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原来单位工资总额的2%降为1.5%、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原来本人工资的1%降为0.5%45月份多缴部分将在2015年内核定缴费金额时予以冲减。


(编辑: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