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9-07 已归档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归档内容列表>归档内容

县纪委通报14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违纪案件

发布时间:2015-02-06 15:53:18归档人:admin

(纪委办)县纪委日前对14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违纪案件发出通报,分别是:

1、凤凰镇王家场村党支部委员王同霞,2014年将其居住的房屋提供与其儿子作为赌博场地使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东汪镇东汪二村党员刘京社,2014年参与以赛狗形式的聚众赌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贾家口镇小刘村党员孙建华,2014年多次为以赛狗形式的聚众赌博提供录像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侯口乡侯口一村党员孙旭光,2014年多次为以赛狗形式的聚众赌博提供录像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换马店镇西村党员董宁,2014年11月28日在县华清池KTV二楼包房内嫖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北鱼乡北鱼二村村委委员、治保主任张文杰,因村内修路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引发打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大陆村镇东张家庄村党员谢雪松,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并致他人受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玉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和生产负责人杨凯,因落实上级应急减排措施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北河庄镇东沙良村党员靳志芳,因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四芝兰镇邸亮庄村党员邸朝阳,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大陆村镇大四村党员白新刚,2014年11月17日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并致他人受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四芝兰镇邸亮庄村党员李子权,2014年因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开办快捷酒店,并擅自安排旅客住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贾家口镇黄儿营西村党员马西寨,2014年因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开办旅馆,并擅自安排旅客住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北河庄镇北河庄三村党员李志明,将其房屋对外出租时,未按规定进行相关登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