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乡基础养老金批准提至75元
发布时间:2015-04-29 10:36:55归档人:admin
(王梅梅 靳慎林)日前,我县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75元,并从2014年7月1日起足额补发,全县共计补发1507.14万元,104059名参保享待人员直接获益。
为确保提标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县居保中心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准确把握政策。从2014年7月至12月,将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为70元;从2015年1月起,在全省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为60元的基础上提高为75元。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实际均为增加15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与财政、金融等部门联系,确保资金划拨到位、周转顺畅。三是上下联动规范运行。加强与省厅联系,及时调整维护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明确补发增资方式,加强对乡镇区劳保所工作指导,抓好关键步骤环节,有力有序推进,确保享受待遇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到提标后的养老金。
城乡居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坚持长期缴费,就能享受更高标准补贴,就能更多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编辑:张蕾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