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三坚持”严厉打击“非访”行为
发布时间:2015-11-27 10:32:56归档人:admin
县法院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化解信访隐患,目前,已接待信访人50余人次,较好地化解了省、市中心交办的19起信访案件,共申请省、市司法救助9件,有效缓解了因执行不能而形成的压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坚持从严从快打击非访刑事犯罪。针对违反信访程序规定,不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指定场所提出诉求,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访形态出现的,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而引发的非访刑事案件,坚决予以从严从快打击。
坚持源头治理与打击非访相结合。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坚持案前预防与立、审、执相互衔接制度相结合,把释法析理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强化主管领导的审判指导力度,在案件审理上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强化办案程序,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同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引导办案人员全面树立法治信仰,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的产生。
坚持以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畅通和拓宽诉求表达渠道,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信访渠道,构筑网上信访新平台,搭建起群众反映诉求的“信、访、网、电”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对信访群众,积极引导其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表达诉求,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依法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法治权威相统一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