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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14 15:54:16归档人:admin


宁征告[2014]第5号


2014年7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4】677号批准宁晋县2014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3333公顷,共1个地块,全部为贾家口镇黄儿营西村集体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已拟定《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和土地位置

宁晋县2014年第六批次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黄儿营西村村西。

二、土地补偿费

编号 被征地村
征收的地类

面积

(公顷)


数额 (万元)
支付对象
1
黄儿营西村
园地
3.3333
179.9982
黄儿营西村村委会

三、青苗补偿费: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

五、征地补偿费

被征地乡村
被征地乡村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 万元)

贾家口镇

黄儿营西村


179.9982
0 0 179.9982

六、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支付方式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费拨付村委会,由其进行分配、落实。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8月28日前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宁晋县土地储备中心。

八、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宁晋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九、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