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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6323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2-09-19
标题 关于供暖费政策的咨询
内容 去年没有使用热力公司供暖,自己一个人在家使用的空调,今年打算供暖,佳源热力公司说去年产生水电费就要把去年的供暖费补齐,无论你供不供暖,说是发改委发的文,请问,这个政策是合理的吗?
回复人 发改局 回复日期 2022-09-20
答复内容

  发改局于2021年10月28日下达《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晋县集中供热用户住宅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宁发改(2021)60号),通知规定“集中供热用户住宅采暖季暂不用热的空置房不再收取采暖费。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是指采暖季无人居住的住宅。”该政策是“暂不用热无人居住的住宅不再收取采暖费”。对暂不用热有人居住的住宅收费标准仍执行原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