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 >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7439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24-05-14
标题 颐和鸿洲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价格过高
内容 4月14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已发布《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其中明确规范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确保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请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
回复人 宁晋县发改局 回复日期 2024-05-15
答复内容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行企业自主确定价格。已联系物业公司做好协调,降低服务成本。物业公司应对充电设施运行企业电费执行居民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