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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5312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1-10-29
标题 申请廉租房问题
内容 本人所在街道为宁北街道,想咨询下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满足条件后如何办理,望回复。
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1-11-01
答复内容

    我局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电话联系,将现行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对其进行了讲解。 

    我县现阶段要求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县城规划区内常住户口;2、申请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县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24126元)以下;3、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4、申请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5、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报,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6、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符合以上条件可在工作时间到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本人持户口本及身份证进行申报,经审核合格后列入住房保障对象并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如有不明事项也可拨打电话589064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