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关于王湛峰诉大曹庄管理区人民医院一案的公告
大曹庄管理区人民医院: 本委依法受理了王湛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宁劳仲案字[2022]154号),该案件现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申请人王湛峰与被申请人大曹庄管理区人民医院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4月24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宁晋县方大科技园B10栋104室宁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电话:0319-5867556),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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