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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动2024年第一批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 关于启动2024年第一批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凡我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借款人本人不能有单位缴存社保(在本人创业单位缴存社保的除外)。

    2、近期实现成功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3、申请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没有其他贷款记录和不良记录。

    4、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57周岁、女47周岁以下。

    5、担保人(距离退休年龄三年以上)主要是指宁晋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初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需至少带动2名未就业人员就业,符合第二次、第三次贷款条件的需带动至少3名未就业人员就业;其中带动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以当年新缴纳社保为准)按照带动人数适当提高贷款的额度。

    7、报名时携带材料: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本人就业创业证,人民银行出具的(简易版)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人员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单身的还需提供单身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5寸法人及门市合影照片、《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承诺书》、《反担保人承诺及证明》(签字按手印处空置)、担保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还需提供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带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用工合同)。

    注:提交材料时核对原件及携带复印件3份

    8、贷款利息:放款实际利率的50%,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报名日期:2024年3月4日至3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宁晋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5886001 联系人:李聪

      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申请人承诺书.doc

      反担保人承诺及证明.doc

    宁晋县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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