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陈杰(身份证号码:61242919690******):
本机关受理谢四满等30人诉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一案,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宁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053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宁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053号).jpg
宁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053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jpg
宁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053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jpg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