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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城市管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6-08-17

宁晋县城市管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市管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晋县城市管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5]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537.5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DN300-DN1500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雨水管网约12375米、DN300-DN1200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污水管网约12293米、ФDN1200III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网约5680米、DN200PE给水管网约3560米、2*3PEDN100七孔梅花通信管网3560米,Ф630X7.0螺旋缝埋弧焊钢管供热管网2740米,拆除并恢复路面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城区,建筑功能: \ 。
                                                   
2.2 招标范围:(1)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32.49万元;(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服务至工程竣工结束;(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市政工程类设计(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排水管网)业绩。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4 00:00:00至2026-08-2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编制,技术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招标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宇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招标人:杨世豪;招标代理机构:李红霞,联系电话:招标人:0319-5890692;招标代理机构:0311-8990896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9-5890655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邢台市宁晋县兴宁街13号;邮编:055550;联系人:杨世豪;电话:0319-5890692;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宇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96号乐城商务706室;邮编:050000;项目负责人:李红霞;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89908960;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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