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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施工

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6-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汪洋沟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宁晋县汪洋沟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4〕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晋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宁晋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宁晋县汪洋沟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施工;
2.1.2建设地点:宁晋县段汪洋沟沿线北枣村至魏家庄村(除学院段);
2.1.3建设规模:(1)疏浚整理河道13.02km;(2)过村段防护1.9km;(3)拆除重建生产桥3座等;
2.1.4计划工期:10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3)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为6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10-28 00:00:00至2026-11-03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方式,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部分)编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宁晋县水务局,联系人:刘宗尧,联系电话:0319-588359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兰广伟,联系电话:0311-8308689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水务局

电话:0319-5883593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涉及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晋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宁辛路9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瞪羚企业加速器12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宗尧

项目负责人:

兰广伟

电话:

0319-5883593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8689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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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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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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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36634577@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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