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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11-14

宁晋县人民政府

土 地 公 告

〔2025〕第53

凤凰小柳庄及有关农户:

宁晋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工业用地)于20251028日,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政转函〔202526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集体土地0.1050公顷。现将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转用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政转函〔202526

(三)批准时间:20251028

二、转用土地情况

(一面积:转用凤凰镇小柳庄村集体土地0.1050公顷

(二)范围:位于凤凰镇小柳庄村南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宁晋县人民政府按照转用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转用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转用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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