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3-13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贾家口镇贾家口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4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地拟转用贾家口镇贾家口村村东,泰安路南侧(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耕地,北至泰安路)的土地,面积约0.437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3月27日开始,由贾家口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26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联系人:陈伟真 电话:0319—54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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