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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后张孟村46批次1号地)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3-13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宁西办事处后张孟村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4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后张孟村东北位于鼓楼都市小区以南、宁晋县第十二中学东、规划茂才街北(东至东南汪村地,西至宁晋县第十二中学,南至规划茂才街,北至鼓楼都市)的土地,面积约1.47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3月30日开始,由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7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313

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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