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3-13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宁西办事处后张孟村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后张孟村东北位于鼓楼都市小区以南、宁晋县第十二中学东、规划茂才街北(东至东南汪村地,西至宁晋县第十二中学,南至规划茂才街,北至鼓楼都市)的土地,面积约1.47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3月30日开始,由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7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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