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4-24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凤凰镇孟村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孟村村北、G339国道南侧(东至孟村地,西至孟村地,南至孟村地,北至G339国道)的土地,面积约0.233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2日开始,由凤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11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张 卓 电话:0319—58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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