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4-24
河渠镇堤里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63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堤里村西位于339路以南(东至堤里村耕地 ,南至堤里村耕地,西至厂房 ,北至农村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074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2日开始,由河渠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11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 张普 电话:0319—5786601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