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4-28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凤凰镇永兴庄村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5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3号地、4号地、5号地、6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位于状元路以东、鼓楼街以北(东至康桥四季,南至康桥四季,北至永兴庄元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0.014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2号地拟征收位于状元路以东、鼓楼街以北(东至康桥四季,南至康桥四季,北至永兴庄元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2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3号地拟征收位于状元路以东、鼓楼街以北(东至康桥四季,南至康桥四季,北至永兴庄元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4号地拟征收位于状元路以东、鼓楼街以北(东至康桥四季,南至康桥四季,北至永兴庄元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5号地拟征收位于状元路以东、鼓楼街以北(东至康桥四季,南至康桥四季,北至永兴庄元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6号地拟征收位于状元路以东、鼓楼街以北(东至永兴庄村,南至康桥四季,北至永兴庄元宅基地)的土地,面积约0.00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居住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4日开始,由凤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卓 电话:0319—5805703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