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6-10
侯口镇营台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7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营台村西南位于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纬一路以南、经六路以东、规划安宁路北侧(东至河北冀宏化工有限公司,西至河北春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至规划安宁路,北至河北润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2.720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6月25日开始,由侯口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4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韩康乐 电话:0319—549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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