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管局 时间:2026-01-26
关于《宁晋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全类别、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水平,助推无废城市建设。依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5年省住房建设会议任务要求以及邢台市城管局统一安排,各县需在2025年完成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在此背景下,编制《宁晋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结合城市发展需求,为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规范化管理、处理设施合理化建设予以指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令建设部第139号)
(3)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垃圾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城建管[2022]3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4]68 号)
(5)邢台市城管局《关于完善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提示函》(邢城函[2025]23号)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宁晋县行政辖区范围,辖 14 镇(凤凰镇、河渠镇、北河庄镇、耿庄桥镇、东汪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大陆村镇、苏家庄镇、换马店镇、唐邱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大曹庄镇)2 乡(北鱼乡、徐家河乡)1 个街道(宁北街道)和 1 个省级开发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总面积 1110.9 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 2025-2035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理念为引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逐步建立“源头控制、就地利用、区域平衡、循环利用、安全消纳”的建筑垃圾处置系统;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到203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现全省电子联单监管机制。
五、主要成果
“专项规划”包括了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分析、产生量预测、处理设施规划、收集运输体系、综合利用产业规划、管理体系、规划策略与保障措施等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建筑垃圾防治工作,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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