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6-11
解读:宁晋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试行)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文件要求,结合宁晋县乡村地区实际规划管理需要,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宁晋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二、起草过程
为了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未编制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开展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法定规划依据和规划许可,指导乡村地区村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宁晋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宁晋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五个部分,分别为总则、底线管控、规划管控指引、其他条款、附则,每一条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一部分总则:对本通则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第二部分底线管控:对“三区三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化工空间安全控制线及其他底线红线等分类设置了要求。
第三部分规划管控指引:对村庄建设用地边界、通用选址要求、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类、公用设施类、产业项目类、特殊用地、历史文化保护等提出了具体管控要求。
第四部分其他条款:对规划调整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第五部分附则:对本通则印发后解释权、有效期、效力等进行规定。
四、解读机构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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