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利技术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2022-11-29
| 宁晋县污水处理费收费公示 | |
| 收费项目 | 污水处理费 |
| 收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冀财税(2016)95号。冀价经费(2015)110号、邢政(2010)20号。宁晋县人民政府《宁晋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政字(2016] 40号财政部 |
| 计费单位 | 立方米 |
| 收费标准 | 居民生活用水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2元/立方米。 |
| 收费范围 | 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及向该范围内排放污水的所有用户 |
| 收费对象 | 县城及三万人口以上重点镇(以下简称城镇),区域内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取水,向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包括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沟渠,河道、天然或人工水塘,注地,泵站以及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
| 征收方式 | 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户计量装置显示的量值计算,并按以下规定按月计征:(一)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污水处理费,按照立户水表显示的量值计征;(二)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按照水表显示的量值计征。 |
| 减免规定 | 县城区域内用水户个人及企业未向城市排水设施推放污水的,免征污水处理费。 |
| 收费主体 | 宁晋县润泽供水有限公司 |
| 监督举报电话 | 0319-5689106(财政局) 0319-5806143(供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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