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4-02
宁晋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和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服务功能,为政府统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撑,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以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实际供应情况,编制了宁晋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土地储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情况,在加强土地供应潜力分析和土地市场形势研判基础上,统筹“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坚持效益优先,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大力保障基础设施、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努力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对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严禁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应土地。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原则,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
2025年度宁晋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为81.5214公顷。
在2025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09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9.4009公顷,住宅用地22.699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27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1325公顷。其他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应供尽供,不再列入供地计划。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城镇功能定位,构建中心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补齐城乡发展短板,巩固高质量发展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建设美丽乡村。
附件:1.宁晋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宁晋县2025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宁晋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 途 区 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域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宁晋县 | 81.5214 | 1.0095 | 29.4009 | 22.6995 | 22.6995 | 21.2790 | 7.1325 | |||||
附件2
宁晋县2025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 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比例(%) | |||||||||||
合计 | 新增 | 存量 | |||||||||||||
保障性住房 | 各类棚户区改造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商品房 | 总量 | 中小套型商品房 |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总量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中小套型商品房 | 划拨 | 出让 | ||||||||
宁晋县 | 22.6995 | 22.6995 | 22.6995 | 18.1596 | 70 | ||||||||||
宁晋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025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2.6995公顷,全部为产权住宅用地。详见附件3。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17.7987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4.9008公顷,优先保障城市新区住宅用地。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职能,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优先、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在供应计划确定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及时向政府报告,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保证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资金健康、有效流转的情况下,可根据住宅用地供地计划,向县财政申请财政拨款,保障拟征收地块征地补偿。县财政结合征地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附件3
宁晋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 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
合计 | 22.6995 | 22.6995 | 22.6995 | |||||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⑦=⑤+⑥,且⑦≥①*10%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