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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罚决【2024】3号

来源:河渠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10-31

行政处罚公示表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由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类型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处罚结果决定(通知)日期决定书送达日期事项类型实施机关
河罚决【2024】3号朱某录朱某录朱某录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朱某录违法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行政处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十四条处2000元罚款2024年7月14日2024年7月14日环保所河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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