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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公示

来源:烟草公司 时间:2026-01-19

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公示
日期:2026年1月16日
当事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案件性质处罚依据处理结果处理决定日期公开期限
陈**宁烟处理[2025]第60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责令停止销售,将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空管烟壹佰(100)万支、烟丝壹佰捌拾(180)公斤、伪劣卷烟166条依法公开销毁的行政处罚。2026年1月16日6个月
梁**宁烟处[2025]第71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三档,违法进货总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处以违法进货总额9%以上10%以下的罚款。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柒万壹仟叁佰壹拾元整(71310.00元)9%的罚款计陆仟肆佰壹拾柒元玖角(6417.9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6年1月12日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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