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7-17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2026年7月份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表 | ||||
| 填报日期:2026年7月15日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案由 | 处理依据 | 处理情况 |
| 1 | 好哥俩电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壹万陆仟壹佰肆拾陆元 |
| 2 | 河北迎上铝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贰万叁仟贰佰捌拾肆元陆角叁分 |
| 3 | 宁晋县陆风制动装置有限公司 |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气态污染物排放 | 《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 罚款贰万元整 |
| 4 | 升通电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肆万元整 |
| 5 | 宁晋县星鸿建材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17项之规定 | 不予处罚 |
| 6 | 河北铭翔线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壹万零捌佰贰拾壹元伍角 |
| 7 | 河北喜悦烛业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肆万元整 |
| 8 | 宁晋县星鸿建材有限公司 | 堆放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出口应当硬化地面并设置车辆清洗保洁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 | 罚款壹万柒仟元整 |
| 9 | 河北瑞达阀门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12项 | 不予处罚 |
| 10 | 河北锦添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肆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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