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6-07-31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26年7月31日)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宁晋县军军百货门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宁市监处罚〔2026〕110号
| 宁晋县军军百货门市 | 92130528MA0CBL3P9C | 吴须华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2.没收"南孚"牌碱性电池5号710粒,7号780粒和"南孚"牌丰蓝1号燃气灶电池 70粒(外包装标注生产厂家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9号)。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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