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 简体|繁体 登录|注册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10-19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河北**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划许可批准内容建设年产40万吨**及配套生产项目。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一般裁量幅度,处以罚款64389.87元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