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11-06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含数量或比例) | 年度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拟检查时间 | 检查类型 |
1 | 宁晋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 辖区内车辆清洗、维修经营主体 | 不超过2次 | 现场检查 |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 2025年6-12月 | 一般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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