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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耿庄桥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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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含数量或比例)
年度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拟检查时间
检查类型
1
宁晋县耿庄桥镇人民政府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辖区内车辆清洗、维修经营主体
不超过2次
现场检查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在室内进行;是否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
2025年6-12月
一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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