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教育局关于注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11-26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jyj/163790550994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宁晋县大桥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宁晋县培优文化艺术培训学校2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经研究,现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2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宁晋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
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地址 | 法人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1 | 宁晋县大桥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宁晋县兴宁街180号 | 刘晓伟 | 教民113052870000031号 |
2 | 宁晋县培优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宁晋县黄退一村南头 | 高云 | 教民1130528700002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