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地 告 知 书
发布时间: 2024-02-2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08742025460
用 地 告 知 书
宁晋县水务局: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滏阳河调蓄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号地拟转用宁晋县水务局滏阳河河槽国有土地,面积约0.504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滏阳河调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629号),用于滏阳河调蓄工程项目建设。
拟于2024年3月11日开始,由宁晋县水务局组织人员,赴你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8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告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刘宗尧联系电话:0319—588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