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4-04-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2132224292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贾家口镇大营上村、候口镇高口村、河渠镇河渠村、凤凰镇大王庄村、薛庄村、东汪镇东汪二村、口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第4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大营上村东南位于经六路以东(东至盐化工园消防站,西至经六路,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373公顷。

2号地拟征收高口村西北位于纬二路以南(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河北原露化工有限公司,北至纬二路)的土地,面积约0.1116公顷。

3号地拟征收河渠村(东至食品厂,西至耕地,南至老宁高路,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0613公顷。

4号地拟征收河渠村(东至住宅,西至住宅,南至耕地,北至339国道。)的土地,面积约0.0740公顷。

5号地拟征收河渠村(东至马房路,西至住宅,南至河渠农场,北至住宅)的土地,面积约0.0740公顷。

6号地拟征收大王庄村(东至耕地,西至上城瑞府住宅小区,南至耕地,北至朝阳街)的土地,面积约0.3960公顷。

7号地拟征收大王庄村(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693公顷。

8号地拟征收薛庄村(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天宝街,北至万方现代产业园)的土地,面积约0.0265公顷。

9号地拟征收东汪二村308国道以北(东至耕地,西至厂房,南至厂房,北至中华大街)的土地,面积约0.2520公顷。

10号地拟征收口村村北(东至厂房,西至道路,南至耕地,北至厂房)的土地,面积约0.4640公顷。

11号地拟征收东汪二村308国道以北(东至厂房,西至住宅,南至厂房,北至厂房)的土地,面积约0.126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9日开始,由贾家口镇人民政府、候口镇人民政府、河渠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东汪镇人民政府、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盐化工园)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2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42

经济开发区联系人:梁昌峰   电话:0319—5676058

贾家口镇政府联系人:刘立鹏  电话:0319—5480077

侯口镇政府联系人:焦熔铂 电话:0319—5498606

河渠镇政府联系人:张 电话:0319—5786601

凤凰镇政府联系人:张  卓  电话:0319—5805707

东汪镇政府联系人:陶铁亮  电话:0319—5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