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4-04-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2132224292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贾家口镇大营上村、候口镇高口村、河渠镇河渠村、凤凰镇大王庄村、薛庄村、东汪镇东汪二村、洨口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第4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大营上村东南位于经六路以东(东至盐化工园消防站,西至经六路,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373公顷。
2号地拟征收高口村西北位于纬二路以南(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河北原露化工有限公司,北至纬二路)的土地,面积约0.1116公顷。
3号地拟征收河渠村(东至食品厂,西至耕地,南至老宁高路,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0613公顷。
4号地拟征收河渠村(东至住宅,西至住宅,南至耕地,北至339国道。)的土地,面积约0.0740公顷。
5号地拟征收河渠村(东至马房路,西至住宅,南至河渠农场,北至住宅)的土地,面积约0.0740公顷。
6号地拟征收大王庄村(东至耕地,西至上城瑞府住宅小区,南至耕地,北至朝阳街)的土地,面积约0.3960公顷。
7号地拟征收大王庄村(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693公顷。
8号地拟征收薛庄村(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天宝街,北至万方现代产业园)的土地,面积约0.0265公顷。
9号地拟征收东汪二村308国道以北(东至耕地,西至厂房,南至厂房,北至中华大街)的土地,面积约0.2520公顷。
10号地拟征收洨口村村北(东至厂房,西至道路,南至耕地,北至厂房)的土地,面积约0.4640公顷。
11号地拟征收东汪二村308国道以北(东至厂房,西至住宅,南至厂房,北至厂房)的土地,面积约0.1267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9日开始,由贾家口镇人民政府、候口镇人民政府、河渠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东汪镇人民政府、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盐化工园)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8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经济开发区联系人:梁昌峰 电话:0319—5676058
贾家口镇政府联系人:刘立鹏 电话:0319—5480077
侯口镇政府联系人:焦熔铂 电话:0319—5498606
河渠镇政府联系人:张 普 电话:0319—5786601
凤凰镇政府联系人:张 卓 电话:0319—5805707
东汪镇政府联系人:陶铁亮 电话:0319—5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