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5419697077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北鱼乡北鱼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河100MW“风+盐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地块13:拟征收北鱼一村位于北鱼一村土地西北侧(东至北鱼一村地,西至北鱼一村地,南至北鱼一村果园,北至北鱼一村林地)的土地地块15:拟征收北鱼一村位于北鱼一村土地西北侧(东至北鱼一村地,西至北鱼一村地,南至北鱼一村果园,北至北鱼一村林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建投新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宁晋河100MW“风+盐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73号),用于宁晋洨河100MW“风+盐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北鱼乡北鱼一村土地0.088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公顷),无农村村民住宅,无其他地上附着物、无青苗。《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3万元/公顷(6.2万元/亩),计8.221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北鱼乡北鱼一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宁晋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乾     联系电话:0319—5563003

地址:北鱼乡人民政府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1、征地范围图(4).pdf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