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4-05-1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rzyhghj/1715675773759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唐邱镇岳家庄村、孔小营二村、胡岳村、南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第9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地拟转用岳家庄村(东至耕地,西至道路,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3240公顷。
2号地拟转用岳家庄村(东至工厂,西至工厂,南至工厂,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3060公顷。
3号地拟转用孔小营二村(东至工厂,西至工厂,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687公顷。
4号地拟转用孔小营二村(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4320公顷。
5号地拟转用孔小营二村(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5933公顷。
6号地拟转用胡岳村(东至道路,西至工厂,南至住宅,北至工厂)的土地,面积约0.1133公顷。
7号地拟转用岳家庄村(东至坑塘,西至住宅,南至工厂,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1147公顷。
8号地拟转用南马庄村(东至工厂,西至工厂,南至耕地,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22公顷。
9号地拟转用胡岳村(东至道路,西至耕地,南至工厂,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1027公顷。
10号地拟转用胡岳村(东至耕地,西至道路,南至工厂,北至工厂)的土地,面积约0.0573公顷。
11号地拟转用岳家庄村(东至工厂,西至耕地,南至道路,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2760公顷。
12号地拟转用胡岳村(东至工厂,西至耕地,南至工厂,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1820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29日开始,由唐邱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8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唐邱镇政府联系人:武兆兴 电话:0319—565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