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办字〔2024〕5号 索引号:zrzyhghj/1716366341027
办字〔2024〕5号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快国土绿化,全力做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理念,围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质量优先、节俭造林和自然修复、人工修复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由规模化造林向村庄绿化等四旁植树转移,以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其他造林等为重点,广泛宣传发动,科学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着力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为建设美丽宁晋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今年全县共安排营造林面积9000亩,其中安排人工造林面积1000亩,森林经营抚育面积8000亩。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县下达任务,围绕以下工作重点及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谋划和细化落实。
(一)村庄绿化。结合和美乡村和森林乡村建设,积极实施村庄绿化“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以街道绿化、庭院绿化、路渠绿化、小游园建设等为重点,坚持乔、灌、花合理搭配,大力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植树,绿化树种以国槐、银杏、臭椿、栾树、楸树等乡土树种为主,全面推进村庄绿化换“新颜”、增“美颜”,基本建成“村内有绿地、院内有花果、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的村庄绿化新格局,努力打造村在林中、人在绿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美丽宜居乡村。重点打造7个村庄绿化示范村,72个村庄绿化提升村,新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鼓励乡村连片整治,集中打造森林乡村示范片区1个,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二)河渠绿化。按照河渠管理的规定,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河流实施堤岸绿化工程,以营造防护型林带为主,做到有河就有树、有水就有绿。(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三)农田林网建设。以乡村道路、田间路和河渠为框架,实施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树种以柳树、法桐、白蜡、国槐、雄性毛白杨等乡土树种为主。要求规格一级苗且胸径3公分以上,各乡镇、街道农田林网控制率要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其他造林。按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宽绿化空间,重点实施闲散地和废旧窑坑生态修复等绿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森林经营抚育。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搞好现有林抚育和经营,结合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间伐等技术措施,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重点对规划保护林地上的林木进行森林抚育管理,安排森林经营抚育面积8000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造林模式:根据不同树种、不同立地条件确定不同造林模式。造林密度因树种和管理方式而定,补植补造与原有造林模式一致。在造林绿化过程中,要树立苗景结合造林理念,按照“多树种绿化、彩色绿化、立体绿化”的要求,通过新造、补植、改造等措施,营造林带搭配合理、高低错落、层次分明的混交林,提升观赏水平。
(二)栽植标准:要选用优质壮苗,补植补造苗木规格要与现有苗木保持一致。乔木苗木胸径要达到3厘米,美化树种苗高达到1.5-2米以上,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栽后要及时浇水、培土。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
(三)进度安排:各乡镇、街道积极编制造林实施方案,将造林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2月底前完成用地和苗木落实;3月底前完成人工造林任务的60%;4月底前完成人工造林任务的100%;9月底前基本完成营造林任务;11月底前搞好补植补造,确保造林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卡死责任。实施造林绿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植树造林任务。按照县下达任务,科学编制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绿化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依规用地,科学绿化。全面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依法依规开展造林绿化。充分利用城镇周边的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造林绿化,因地制宜开展房前屋后村庄绿化,进一步挖掘造林绿化空间和潜力。
(三)严格标准,确保成效。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注重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严把质量关。在造林之前,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划线定点,使林木栽植规范整齐。要根据任务量提前联系苗源,签订购苗合同,确保苗木质量,苗木要有苗木标签和质量检验证书。严禁从疫区调入苗木,原则上使用本县区域内苗木。
(四)创新机制,政策推动。要统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把增绿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苗景兼用林、林下经济,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造林绿化可持续发展。要把造林绿化做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根据造林任务,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五)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造林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造林结束后,将委托具有资质、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作业单位对各乡镇、街道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并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或建设标准低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1.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标准和奖补办法
附件1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乡镇区、街道 | 人工造林面积 | 森林抚育面积 |
凤凰镇 | 70 | 800 |
北河庄镇 | 60 | 200 |
河渠镇 | 70 | 200 |
耿庄桥镇 | 70 | 500 |
东汪镇 | 70 | 200 |
四芝兰镇 | 70 | 500 |
大陆村镇 | 70 | 800 |
贾家口镇 | 70 | 800 |
苏家庄镇 | 70 | 500 |
换马店镇 | 55 | 200 |
唐邱镇 | 55 | 500 |
纪昌庄镇 | 55 | 500 |
侯口镇 | 55 | 200 |
大曹庄镇 | 35 | 200 |
徐家河乡 | 35 | 200 |
北鱼乡 | 20 | 100 |
宁北街道办 | 35 | 800 |
宁西筹备办 | 35 | 800 |
合计 | 1000 | 8000 |
附件2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标准和奖补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增加我县森林资源,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奖补措施。
(一)村庄绿化。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的前提下,对村内主要街道、公园游园、进村路、空闲地等进行绿化,栽植模式为双侧单行,株距3米左右,要求树木规格一级苗且胸径3厘米以上,每株一次性补贴10元。
(二)农田林网建设。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以乡村道路和田间路为框架,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的前提下,要求相对集中,单片面积3亩以上的小班,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
(三)河渠绿化。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按照河渠管理的规定实施堤岸绿化工程,以营造防护型林带为主,宜绿化的地块全部进行绿化。在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的前提下,单片面积3亩以上的小班,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
(四)其他造林。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制止耕地“非农化”要求,重点实施闲散地和废旧窑坑生态修复等绿化,单片面积3亩以上的小班,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符合政策的更新造林,参照其他造林补贴标准执行。
以上补贴政策不得重复补贴。对部门和各级政府安排的其它项目不重复补贴,造林完成后将委托具有资质、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作业单位进行核查验收,并据实测量面积,根据造林合格面积(成活率85%以上)进行补贴。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印发
-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