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办字〔2024〕5号     索引号:zrzyhghj/1716366341027

办字〔20245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3日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快国土绿化,全力做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理念,围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目标,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质量优先、节俭造林自然修复人工修复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由规模化造林向村庄绿化等四旁植树转移,以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其他造林等为重点,广泛宣传发动,科学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着力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为建设美丽宁晋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今年全县共安排营造林面积9000亩,其中安排人工造林面积1000亩,森林经营抚育面积8000亩。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县下达任务,围绕以下工作重点及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谋划和细化落实。

(一)村庄绿化。结合和美乡村和森林乡村建设,积极实施村庄绿化“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以街道绿化、庭院绿化、路渠绿化、小游园建设等为重点,坚持乔、灌、花合理搭配,大力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植树,绿化树种以国槐、银杏、臭椿、栾树、楸树等乡土树种为主,全面推进村庄绿化换“新颜”、增“美颜”,基本建成“村内有绿地、院内有花果、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的村庄绿化新格局,努力打造村在林中、人在绿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美丽宜居乡村重点打造7个村庄绿化示范村,72个村庄绿化提升村,新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鼓励乡村连片整治,集中打造森林乡村示范片区1个,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二)河渠绿化。按照河渠管理的规定,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河流实施堤岸绿化工程,以营造防护型林带为主,做到有河就有树、有水就有绿。(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三)农田林网建设。以乡村道路、田间路和河渠为框架,实施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树种以柳树、法桐、白蜡、国槐、雄性毛白杨等乡土树种为主。要求规格一级苗且胸径3公分以上,各乡镇、街道农田林网控制率要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其他造林。按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宽绿化空间,重点实施闲散地和废旧窑坑生态修复等绿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森林经营抚育。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搞好现有林抚育和经营,结合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间伐等技术措施,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重点对规划保护林地上的林木进行森林抚育管理,安排森林经营抚育面积8000亩。(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造林模式:根据不同树种、不同立地条件确定不同造林模式。造林密度因树种和管理方式而定,补植补造与原有造林模式一致。在造林绿化过程中,要树立苗景结合造林理念,按照“多树种绿化、彩色绿化、立体绿化”的要求,通过新造、补植、改造等措施,营造林带搭配合理、高低错落、层次分明的混交林,提升观赏水平。

(二)栽植标准:要选用优质壮苗,补植补造苗木规格要与现有苗木保持一致。乔木苗木胸径要达到3厘米,美化树种苗高达到1.5-2米以上,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栽后要及时浇水、培土。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

(三)进度安排:各乡镇、街道积极编制造林实施方案,将造林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2月底前完成用地和苗木落实;3月底前完成人工造林任务的60%;4月底前完成人工造林任务的100%;9月底前基本完成营造林任务;11月底前搞好补植补造,确保造林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卡死责任。实施造林绿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植树造林任务。按照县下达任务,科学编制造林绿化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绿化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依规用地,科学绿化。全面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依法依规开展造林绿化。充分利用城镇周边的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造林绿化,因地制宜开展房前屋后村庄绿化,进一步挖掘造林绿化空间和潜力。

(三)严格标准,确保成效。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注重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严把质量关。在造林之前,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划线定点,使林木栽植规范整齐。要根据任务量提前联系苗源,签订购苗合同,确保苗木质量,苗木要有苗木标签和质量检验证书。严禁从疫区调入苗木,原则上使用本县区域内苗木。

(四)创新机制,政策推动。要统筹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把增绿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苗景兼用林、林下经济,鼓励、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造林绿化可持续发展。要把造林绿化做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根据造林任务,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五)强化督导,确保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造林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造林结束后,将委托具有资质、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作业单位对各乡镇、街道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并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或建设标准低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1.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标准和奖补办法

附件1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乡镇区、街道

人工造林面积

森林抚育面积

凤凰镇

70

800

北河庄镇

60

200

河渠镇

70

200

耿庄桥镇

70

500

东汪镇

70

200

四芝兰镇

70

500

大陆村镇

70

800

贾家口镇

70

800

苏家庄镇

70

500

换马店镇

55

200

唐邱镇

55

500

纪昌庄镇

55

500

侯口镇

55

200

大曹庄镇

35

200

徐家河乡

35

200

北鱼乡

20

100

宁北街道办

35

800

宁西筹备办

35

800

合计

1000

8000

附件2

宁晋县2024年造林绿化标准和奖补办法

为切实做好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增加我县森林资源,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奖补措施。

(一)村庄绿化。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的前提下,对村内主要街道、公园游园、进村路、空闲地等进行绿化,栽植模式为双侧单行,株距3米左右,要求树木规格一级苗且胸径3厘米以上,每株一次性补贴10元。

(二)农田林网建设。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以乡村道路和田间路为框架,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的前提下,要求相对集中,单片面积3亩以上的小班,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

(三)河渠绿化。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按照河渠管理的规定实施堤岸绿化工程,以营造防护型林带为主,宜绿化的地块全部进行绿化。在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的前提下,单片面积3亩以上的小班,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

(四)其他造林。由乡镇区、街道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制止耕地“非农化”要求,重点实施闲散地和废旧窑坑生态修复等绿化,单片面积3亩以上的小班,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符合政策的更新造林,参照其他造林补贴标准执行。

以上补贴政策不得重复补贴。对部门和各级政府安排的其它项目不重复补贴,造林完成后将委托具有资质、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作业单位进行核查验收,并据实测量面积,根据造林合格面积(成活率85%以上)进行补贴。

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