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1 发布机构:残联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cl/1720683409422
关于做好2024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数据复核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复核工作,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税务部门推送的应缴残保金有异议、需要修改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和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的,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线上申请或线下所属的残联现场办理。用人单位申请复核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修改数据的情况说明
2、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
线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2、线下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特别说明:11月1日—11月30日不能办理新增残疾人业务,可以修改已录入信息和复核职工人数、平均工资。
2、社平工资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411元。
3、线下复核地点:宁晋县残疾人联合会(教就服务所)咨询电话:0319—5866126
附件:XXX单位申请复核情况说明(样本)
宁晋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XXX单位申请复核情况说明(样本)
XXX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
我单位 (单位名称),在依法申报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过程中,发现系统中推送的2023年在职职工人数 人,年平均工资 元,与我单位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实际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实际年平均工资为 元,不符的主要原因是 。现提出复核。我单位对以上提供的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数据,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XXX单位名称(盖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