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审批局注销小作坊登记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2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zwfwzx/1745287390225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注销小作坊登记证公示
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小作坊登记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手续,并对社会公示: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三)食品小作坊登记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其他情形。
现将注销的小作坊登记证予以公示。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