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晋县烈士陵园划定保护范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0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动态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tuiyijunren/176535357717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宁晋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宁晋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规定,现就宁晋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项目地址:宁晋县八里庄村宁晋县三中南,宁晋县党校北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陵园保护范围以宁晋县烈士陵园红线基准线为界,东至烈士陵园围墙,西至烈士陵园围墙,南至烈士陵园围墙,北至烈士陵园围墙,面积约为3836.39平方米。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宁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