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来源:财政局

宁晋县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主动公开、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现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增公开信息93条。在公开内容上,重点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减税降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依照《条例》做好全面公开的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安全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信息撰写审核发布“三审”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日常管理、做实平台维护,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推动、指导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上报信息内容准确和完整,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视员,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45.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不够熟悉,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按照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常抓细,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扎实做好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三是加强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素质,确保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宁晋县财政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宁晋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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