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2025-06-1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晋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公 告

侯口镇营台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第8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3号地、4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西(东至厂房及厂区空地,南至厂区空地,西至厂房及厂区空地,北至厂房)的土地,面积约0.2992公顷;

2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西(东至厂房,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及厂区空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3872公顷;

3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西(东至耕地,南至耕地,西至田间道路,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9489公顷;

4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西(东至耕地,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9482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4日开始,由侯口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

联系人:韩康乐电话:0319—549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