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口镇营台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第8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3号地、4号地、5号地、6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1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西(东至营台村空地,南至耕地,西至营台村空地,北至营台村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1035公顷;
2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南(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国道G339)的土地,面积约0.1431公顷;
3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南(东至厂区空地,南至营台村空地,西至厂房,北至厂区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0735公顷;
4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南(东至厂房及厂区空地,南至营台村空地,西至厂区空地,北至厂区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0385公顷;
5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南(东至厂房及厂区空地,南至营台村空地,西至厂区空地,北至厂区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0866公顷;
6号地拟转用营台村村西(东至厂房,南至厂房,西至厂区空地,北至厂区空地)的土地,面积约0.1265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4日开始,由侯口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韩康乐电话:0319—549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