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西办事处)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第9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南留村西北位于西华路以东、西关街以南(东至河北兴鑫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西至邢台鑫光金属有限公司,南至今日宁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北至西关街)的土地,面积约0.54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4开始,由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西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宋世超电话:0319—56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