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西办事处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5年度第11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南留村西位于西华路以东、鼓楼街以北(北至河北擎柱科技有限公司、东至南留村、南至规划鼓楼西街、西至邢台鑫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41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10月17日开始,由宁西办事处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