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cgj/1757557718621

关于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提出要“坚持节水优先,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长期深入做好节水工作。

为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河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宁晋县节水工作,编制《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1)《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2021年修正)

2)《河北省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

4)《河北省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与宁晋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一致。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期限,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2035年,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全面建成,节水型城市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性、典型性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宁晋县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据《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和《河北省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类三方面构建20项节约用水规划指标。

五、主要成果

《规划》在分析评估宁晋县节约用水工作成效、主要问题和面临形势基础上,以生活、生态、工业、非常规水利用等为重点领域,提出节水目标要求,构建节水体系,针对重点领域提出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根据规划目标构建建设任务,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宣传教育和技术保障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