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关于《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政字〔2025〕14号     索引号:cgj/1757573198650

宁晋县人民政府

关于《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县城管局:

你局《关于审查批复<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宁城管字〔202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晋县中心城区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二、该规划落实《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是我县指导推进中心城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应予积极配合,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确需修改的,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