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442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5-01-10 |
标题 | 住房公积金 | ||||
内容 | 领导你好 : 请问咱县里边买房能用石家庄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吗?最多能贷多少钱啊? | ||||
回复人 |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宁晋县管理部 | 回复日期 | 2015-01-23 | ||
答复内容 |
您好,可以使用石家庄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地在我县的职工,可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办理贷款业务。 缴存证明中需要显示:缴存人姓名、月缴存额、缴存余额、缴存起止年月、是否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加盖管理中心公章,有效期3个月。 办理异地住房贷款,执行我市贷款统一政策。首套房五年以下年利率为3.7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4.25%。单职工贷款最多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贷款最多贷款额度为40万元。 |